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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临高县公安局根据核查线索,依法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陈某婷拘留十五日、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经临高县公安局加来派出所调查,2023年6月初,陈某婷到海口市时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一朋友劳某榜用于收款,并应其要求,将转到自己银行卡里的两万元以现金和微信转账方式,分两批给劳某榜。后经警方证实,该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经询问,陈某婷对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临高县公安局依法给予陈某婷拘留十五日,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若发现买卖“两卡”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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