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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中超控股(002471)发布公告表示,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及时,公司及财务总监李川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公告称,经查,2023年4月15日,中超控股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亏损金额为-5,500万元至-3,500万元,同比下降227.76%至300.77%。2023年4月20日,公司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5.90万元,同比下降275.07%。

据公告,上市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值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迟至2023年4月15日披露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规定。

同时公告指出,李川冰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中超控股前身为2005年建成投产的中超电缆。自2010年9月上市后,先后通过并购重组、出资设立等形式,逐步发展成为涉及电线电缆及上下游产业、核电军工装备等领域的集团化管理企业。2015年8月由“中超电缆”更名为“中超控股”,同时成立新的中超电缆。目前,公司下属子公司有: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等等。

据悉,这已经是中超控股本月第二次收函。6月1日,中超控股曾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原因是5月30日,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将持有的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亿元股权及其附带权益(对应实缴出资额为0元)转让给无锡苏民利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0元。

根据中超控股2023年一季度报告,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10.59亿元,同比减少2.95%;归母净利润亏损4414.02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2912.75万元,同比减少51.54%。

截至12日收盘,中超控股涨0.82%,报2.46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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