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提前披露半年报的st美谷,破天荒地在批星带帽之后,2023年决定提前披露半年报。

2023-08-15 中报预披露 于2023-08-15披露2023年中报


【资料图】

敏感的投资者神经应该绷紧了!因为一般来说,公司不会提前披露财报,尤其是一家st。

事出蹊跷,一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什么事情呢?

半年报,顾名思义,反映一家上市公司1-6月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第十三条规定: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即是说,中期报告的披露日期有两个月,8月底之前披露即可。

St美谷如此着急,所为何事?

半年报发布时间,对于散户来说可能不重要。但是对于控股股东,对于董监高来说,就会有很关键的影响,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窗口期”。

窗口期也就是股票交易的敏感期,通常是在上市公司敏感信息披露前后一定时期内,在此期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主体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3.8.14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 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督促其配偶遵守前款规定,并承 担相应责任。

所以,上市公司半年报的披露时间会影响控股股东、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计划

案例一:盛路通信原预约在2019年8月30日披露半年度报告。2019年8月15日,盛路通信提前披露了2019年半年报。陈某作为董事会秘书,在协调2019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时,未对调整后的2019年半年报披露时间进行核查,导致董事长杨某原不处于敏感期的减持行为,因公司提前披露半年报而处于2019年半年报披露前30日的敏感期内。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董事会秘书陈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案例二:2023年3月22日,金证股份公司时任董事赵某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0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成交金额为13,326,483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原预约公告日为2023年4月13日,后推迟至2023年4月18日披露。赵某在原预约年度报告公告日前30日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减持。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时任董事赵某予以监管警示

通过查阅相关案例,我们发现,即便是因为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强制平仓,只要发生在“窗口期”,减持人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案例一:聚龙股份的控股股东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因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陆续减持公司股份,存在减持前未披露减持计划或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的情形。其中周某2021年4月19日被动减持126万股公司股份,而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晚间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周某上述被动减持行为发生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因此还构成了敏感期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2月21日向其发出了监管函

案例二:奥马电器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0年7月9日,Z某作为公司董事长,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前10日内,因司法强制执行减持公司股票443.16万股,涉及金额2,260.64万元。Z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8.14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Z某发出监管函。

St美谷今年突然提前发布半年报,大概率就是为了规避窗口期。因为大股东奥园科星的股权要发生变动了。有兴趣的去看这个帖子网页链接,信达资产正在挂牌处置2020年对奥园科星的两户债权(奥园科星以美谷1.72亿股权质押给信达证券进行融资),公示期到8月底。

同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质押情况的进展公告》也指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函 告奥园科星,鉴于奥园科星未按约定支付 2023 年 1 月至 8 月期间利息、未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履行到期回购义务等,拟启动违约处置程序以维护权益,包括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竟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拍卖、变卖等一 种或多种方式对标的证券及其警息进行违约处置以及其他《信达证券有限公司股 票质拥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和风险揭示书》第七十条项下救济措施,具体处置数 量和金额以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种种迹象表明,st美谷的股权变更箭在弦上。实际上,这种重大安排,已经提前完成。散户要做的非常有限,只能从公告中尝试发现蛛丝马迹。

前面发过一个帖子证监会立案期间是否可以拍卖大股东股权?网页链接,里面提到证监会立案期间可以司法处置大股东股权。实际上,即便是窗口期,也是可以司法处置,其后果就是减持人会受到监管处置。

St美谷提前发布半年报,避开窗口期,更加安全妥当。

上一个帖子也是写到很晚,后来被推为“雪球热帖”,多少对朋友们有些帮助。

这个帖子有推测成分,供朋友参考。

$*ST美谷(SZ0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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