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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社交媒体上有中介称深圳、重庆等地出现了买房“负首付”,一时间获得了舆论的关注。

所谓的“负首付”是指在售二手房售价预计低于银行评估价,这样贷款额度增高,相当于变相减少了首付,称之为“负首付”。

对此,北京市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明确指出:“这种做法显然是违规的,存在不小的法律风险。采用这种模式,往往需要签署‘阴阳合同’,这种方式本身也是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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