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T迪威迅(SZ300167)$,股本3.6亿,净资产0.11元,股东1.92万,市值12亿。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是智慧城市、园区建设和软件技术服务业。股份总数从2022年初的32623万股,增加到36055万股,股权激励增加了3432万股。

迪威迅成立于1999年,总部位于深圳,是一家专注于智能安防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和解决方案提供的企业。公司以智慧视频和智慧物联核心技术为依托,为用户提供全面的智能安防解决方案。公司拥有超过20年的安防行业经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迪威迅公司在智能安防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如智慧视频、智慧物联等,这些技术可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全方位的智能安防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随着政府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日益关注和投入,安防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迪威迅公司在行业内发展前景良好。

2022年公司实现营收45,850万元,较上期同比上升44.70%,营业利润为-22,4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323万元。本报告期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股权激励费用的计提等因素所导致。

二、股东情况:

1、2022-07-16,迪威迅原第一大股东北京安策所持的股份在淘宝司法拍卖,上海飒哟港以1.82亿竞得3535万股的股份,成交价每股5.14元。飒哟港的实控人为唐骏。据资料唐骏为微创网络董事长,有“打工皇帝”之称,目前唐骏3535万股占9.81%成为第一大股东。注意,2021-06-02,北京安策所持股份在京东司法拍卖,上海兹果出价5473万元竞得其中1246万股的股份,成交价每股4.4元,兹果的实控人为唐骏,此股份已全部抛售。

2、北京安策向第一创业证券质押借贷,深圳中院2022-10-12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北京安策1980万股流拍。第一创业证券被动抵债方式承接安策公司的1980万股(占5.49%)成为二股东,成本价5元

3、公司查询2023年4月10日工商部门登记的信息得知:2023-02-21流拍的北京安策57.67%股份已被司法划转,并完成过户手续。季刚持有北京安策的股权被司法划转后,季刚不再持有北京安策的股权,因此其不再持有公司的权益,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出具之日,现有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如下:上海飒哟港企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持股9.8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49%、北京安策持股2.77%。因此,公司不存在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且股权较为分散,各股东所持股份表决权均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综上,公司现阶段无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会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报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规定股票于2023-04-28复牌ST。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以控制流动性风险为经营前提,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经营责任考核,降低费用开支,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做好科学的资金统筹,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及存货周转效率,加快资金周转;

2、公司将持续与银行、非金融机构等借款人协商给予贷款展期、续贷或新增综合授信,同时减少部分利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3、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稳步提升业务的质量、效益和利润。在解决公司历史问题的同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全力聚焦公司主业,使公司回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

四、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信息技术服务。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网新新思软件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以平安集团、博时基金和汇添富基金为代表的金融、高科技与制造等多个行业客户提供全面的、弹性的、可扩展的,高质量的端到端的软件驻场开发服务、IT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与数字技术服务。深圳新思被认定为“重点软件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为中国知名的软件服务提供商之一。

(二)智慧城市和新型园区的建设与运营。公司为客户提供智慧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为地方政府和行业客户完成城市和新型园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营。

(三)智慧新能源业务。

1、氢能源车辆运营管理。公司合作运营的氢能源自卸车目前已在广州地区陆续投入运营,后续公司计划建设氢能源汽车的运营管理平台,并陆续提供车况监测、运力服务、加氢服务、车辆位置服务、任务分配,双碳数据采集等数字化智能服务。

2、制氢、加氢、储氢一体化运营。子公司深圳迪威立方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负责建设和运营的广州地区部分加氢站已开工建设,建立完善的氢能源供给网。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

2、应收账款风险。

3、项目的管理风险。

五、审计财务报告保留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新疆中和阗盛、银广厦集团、贵州海玲金、四川顺合、福建来宝、梓宁建设集团6家单位,截止2022年底应收款项余额 27,207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971万元,其中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6080万元。我们未能获取审计证据证明上述单位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充分。

2、股权收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公司于2021年度对陕西延中51%的股权投资和中视华晟64%的股权投资,两项投资成本共计1778万元,其中对中视华晟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600万元,确认的商誉初始金额为982万元,至2022年末已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590万元,2022年新增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26万元。对陕西延中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78万元,确认的商誉初始金额178万元,至2022年末,迪威迅在2022年度处置了陕西延中16%的股权后仍持有35%的股权。 我们未能获取到审计证据证明上述股权收购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3、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未按期支付到期货款,被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与破产清算,法院终审判决需支付工程费4374万元及利息,连续三年亏损,应收款项回款进展缓慢,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迪威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4、强调事项。因债务纠纷公司被捷通智慧申请破产清算,此案处于法院二审审理阶段。因公司不存在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 30% 的股东,且股权较为分散,各股东所持股份表决权均不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也不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故公司现阶段无实际控制人。

六、重大事项:

1、迪威迅被捷通智慧向深圳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中院下达的《通知书》,2022年5月25日,深圳中院裁定不予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现上诉人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高院的应诉通知书,高院已受理捷通智慧的上诉请求,具体开庭时间暂未确定。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2023-01-19,迪威迅突然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亚太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变更聘任深圳永信瑞和所。

3、公司于2022年8月收到深圳证监局发出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司已督促北京安策按照《还款计划及承诺》归还被占用的资金,现北京安策已归还全部本金1196万元。

七、投资关注重点:

1、南国有桑柔,深圳小盘股,300血统,股性活跃,新ST里正宗的AI概念股,不同于那些蹭概念的,2023年没有退市风险,热门题材风口浪尖,一个20厘米大长腿抵人家涨停四天。

2、原实控人季红及安策公司股份被陆续拍卖后,季红只剩下290万股,现公司为无实控人状态。但董事会及经营为仍为季红、季刚为主导,无股份下控制地位能不能持续?大股东、二股东都不是实控人,资本的钱不是白玩的,后续肯定会有资本运作,接下来重点关注实控人变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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