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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印度班加罗尔高院正式驳回了关于小米再次起诉ED的案件,确认了ED对于小米印度555.1亿元卢比的查封。印度法律专业网站Livelaw.in披露了初步的细节:
1.小米印度在上诉过程中挑战了印度外汇管理法(FEMA)的37款A项的宪法有效性(constitutional validity)问题,认为其违反了印度宪法的第14和20条;
2. 印度ED的副检察长曾提出,小米印度作为外籍公司,无权挑战印度法律的宪法有效性。但班加罗尔法院认为小米印度对于印度宪法第14条的挑战是有权利的,因为印度宪法第14条是以人为中心(person centric),而第19条才是以公民为中心(citizen centric);
3.班加罗尔高院虽然驳回了小米印度对于ED的上诉请求,但保留了小米印度根据FEMA第37天第5款的进一步上诉权利:“任何人对于主管部门的判决不满,均可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5]Any person aggrieved by any order pass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may prefer an appeal to the Appellate Tribunal.)
4. 小米印度对于此次判决的初步回复是:我们正在研究目前的情况并等待书面判决。我们希望重申,我们在印度的经营行为遵循一切本地法律法规。
基于目前的信息来看,这次班加罗尔高院的判决是不利于小米的,但并没有堵住小米印度进一步上诉的渠道,小米印度未来还可以有多种法律工具选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也会进一步跟进案件,给大家带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