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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减轻空气污染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12时0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3月18日启动的不利气象条件应对措施同步取消。其中,煤化工行业——在产煤化工企业限产30%,传统煤化工以气化炉冷备计,新型煤化工以气化总氧量计(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生产)。

信息来源:晋城环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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